佛山文化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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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2008
城市文化综合体应当成为内在与城市文化精神的连续性形式表达,功能复合与交通统合策略确保文化综合体的活力。我们确立了3个基本原则:场所记忆的再阐释—瓷窑痕迹、公共性大空间的创造—生态屋顶平台、主题要素的独特性—镜立面,引导设计概念,明确回应了基地的土地特征、气候条件,以及“文化摩”的需要。基地划分为4个功能区域:A- “博物馆区”,B-“自主教育区”,C-“专业区”,D-“娱乐区”。根据现状,我们力求历史痕迹与当代城市肌理的共存:手工艺活动留下的历史痕迹是一种有机、流动、非设计的形态;当代城市肌理网格是一种正交网格、高效、理性的形态。他们在设计中交融。这两种人工形式产生于基地两个不同时期,象征着过去、现在与未来的联系,这种联系贯穿了整个设计。概念性的时间体验,起始于直线型理性空间,逐渐向有机奇特的空间过渡。这两种形式的存在,相互补充,成为文化中心多样性与复合性的象征。通过场所记忆的物质载体,人们可以根据自身的意愿、节奏和需要,畅游文化殿堂。